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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餐饮服务业疫情防控操作规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11  来源:中国质量报
核心提示:近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全省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到“六禁止”“六必须”“六到位”。
  本报讯  近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全省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到“六禁止”“六必须”“六到位”。

  “六禁止”是指:禁止经营野生动物;禁止在经营场所内圈养宰杀活禽活畜;禁止代客加工野生动物;禁止接待大规模群体性聚餐活动;禁止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禁止有发热、咳嗽、感冒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人员上岗。

  “六必须”是指: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工作时佩戴口罩;经营场所必须环境整洁、保持通风、定时消毒;餐具清洗消毒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食品和食品原料进货必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加工制作必须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从事网络经营必须通过加贴封签或者其他方式,避免送餐人员直接接触食品。

  “六到位”是指:遵守政府及相关部门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到位;落实各环节食品安全责任到位;培训在岗员工疫情防控常识到位;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到位;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宣传到位;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情况和信息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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