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郴州市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全市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和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当前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和辖区实际,科学研判食品经营安全形势,迅速制定针对性的监管方案和工作计划,强化监管力量和人员安排,落实落细工作举措和责任分工。
二是加强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商场、超市等食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疫情没有得到有效缓解前,应停止各类聚众性营销、展销活动,督促食品销售者做好场所环境通风、消毒等防控和从业人员防护工作。
三是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要突出重点品种,全面排查野生动物经营行为;突出重点对象,全面规范餐饮经营行为;突出重点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确保食品经营监管和疫情防控实效。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事故和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供稿:郴州市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