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衡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的公告》,提醒广大市民注意疫情防控期间的食品安全。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加强食品安全的疫情防控工作,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疫情防控。食品生产企业要制定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加强安保工作,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严格执行员工健康管理与报告制度。
加强食品流通经营环节疫情防控。对从业人员加强防护,农(集)贸市场、超市等食品经营主体要做好进货查验、贮存、销售和人员卫生等环节的工作;超市售卖散装按照保障食品安全的相关要求存放。
加强禽肉监管严禁野生动物交易。严禁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主体进行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严禁活禽宰杀、销售和加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畜禽肉。
加强餐饮监管严禁集体聚餐。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对餐饮服务单位加强巡查和劝导,制止集中就餐行为。引导就餐人员错峰分批就餐,在就餐区尽量分散就餐;严禁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对农村和社区餐饮食品安全加强监管,疫情防控期间,不得举办群体性聚餐宴席。
加强网络订餐外卖平台疫情防控。入网餐饮服务单位每日对送餐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对配送容器进行消毒,严格按要求包装食品。送餐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消费者订购餐饮外卖,应查看商家经营证件,并选择距离相对较近,且查验外卖食物是否已密封盛放或使用封签,防止配送污染。倡导“无接触配送”,协商约定将餐食放在指定位置,避免面对面送取餐,确保安全。
市民若发现非法交易野生动物或活禽、违法违规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及肉制品及其他食品安全违法线索,请拨打12315热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