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 2月3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提示函》,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各类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提6项要求。
一、疫情防控期间,建议机关、企事业单位暂停食堂经营使用,倡导单位职工回家就餐。
二、如需在单位就餐,要科学合理安排轮流就餐时间,压缩每餐就餐人数,就餐期间减少不必要谈话交流并缩短就餐时间。建议实行盒饭制,个人自带餐具,取餐后返回办公地点单独用餐。
三、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做好采购、验收及台账登记工作。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使用野生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四、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各项要求,强化对食品加工、贮存和供餐环节管控。食品操作间的生食区域和熟食区域相对分开,食材加工严格保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严格落实餐饮具洗消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
五、加强食品加工区和就餐场所的卫生管理,定期对食品加工区、就餐场所和电梯间实施清洗、消毒、通风。配备洗手消毒设施。严格从业人员和就餐人员健康管理,对进入食堂的从业人员、就餐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防护提醒,积极宣传防控知识。
六、各单位要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扎实做好本单位食堂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