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督促江苏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规范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采取切实措施推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指导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按照《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自查表(2019年版》开展自查,并撰写自查报告,将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制度落到实处。
《意见》要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辖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工作台账,如实记录报告完成情况;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自查报告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及时向省局反映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工作措施。各级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企业自查报告,科学分析、评估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综合运用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等监督检查方式,合理安排日常监管工作,推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