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海关隶属莱芜海关颁发了山东省首张“证照分离”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
申领这张备案证明的莱芜鲁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调味品生产企业,产品出口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12月3日,伴随着莱芜海关窗口关员的鼠标轻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被交到企业手中。“以前要20个工作日办好的业务现在只需要10分钟就能办好,我们感觉太方便了!”企业总经理张泉说。
记者了解到,这是2019年12月1日“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以来济南海关办理的首票“审批改为备案”业务。在此之前,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需要现场提交十多种纸质材料,办理过程要20个工作日;实行备案制后,企业仅需一张申请表便可网上备案,当场办结。此外,“证照分离”改革还取消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书5年的有效期,改为一次备案长期有效。通过手续简化、流程优化、时限压缩,“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降低了企业准入门槛,克服了企业跑腿多的问题,减少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根据《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随后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公告》,自2019年12月1日起,对海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将包括“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在内的2项行政审批实施“审批改为备案”改革,1项行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改革、14项行政审批实施“优化审批服务”改革,实现海关行政审批事项简政放权再加速,以更好的服务于广大进出口企业。
济南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是海关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实现业务办理再提速,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改革实施以来,济南海关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等手段进行推广,确保改革政策尽快落地,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使改革红利真正惠及广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