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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今起施行黑龙江省自贸试验区内办理涉企经营许可更便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01  来源:黑龙江日报
核心提示: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自12月1日起,我省将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共涉及51个部门、534项许可,通过精简许可事项、压减办理时限、优化审批程序,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使企业更便捷拿到营业执照并尽快正常运营。
  本报讯  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自12月1日起,我省将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共涉及51个部门、534项许可,通过精简许可事项、压减办理时限、优化审批程序,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使企业更便捷拿到营业执照并尽快正常运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我省11月29日出台了《黑龙江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发布了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设定的两个“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明确了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并实行动态管理;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强化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实现全方位监管“一张网”,持续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各项改革配套措施。
 
  根据《实施方案》,本次改革主要有4种方式,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等13项许可;将食品经营许可(仅限售预包装食品)等8项许可改为备案;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等68项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其余445项许可采取压减材料和时限、延长或取消有效期、网上办理、取消现场核验等优化服务措施。
 
  按照国务院要求,我省进一步优化了改革举措。一是在审批时限上,11个部门对44项许可进一步压缩了审批时限;二是在改革方式上,2个部门对2项许可在国家确定改革方式的基础上进行了优化,由优化审批服务改为实行告知承诺;三是在审批层级上,19个部门已对71项许可审批层级进一步下放至市地及县区;四是在地方层面事项的改革举措上,5个部门涉及的9项许可事项中有7项实行告知承诺、2项实行优化审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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