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11月29日电 “《山西省促进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发展条例》是第一部用于规范农牧交错带建设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在中国北方农牧交错带立法领域具有首创意义。”29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二级巡视员高在前在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作出如上表述。
高在前介绍,北方农牧交错带实际上是比较特殊的“两个交错带”。一个是半湿润地区与半干旱地区的气候交汇带,再一个是草地农业和耕地农业的契合发展带,具有不同于典型的、单纯的农区或者牧区的独特经济形态,是一类重要的农业空间。
雁门关农牧交错带,不是一个行政范畴,而是一个地理范畴。雁门关周边太原、大同、朔州、忻州、吕梁等市部分县区都处于北方农牧交错带重点区域范围内。
“这部法规要规范和解决的就是这个区域的发展、建设问题。”高在前表示,加快推进雁门关农牧交错带示范区建设,是山西三大农业省级战略之一,围绕雁门关农牧交错带示范区建设开展立法,对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阎默彧表示,对于雁门关农牧交错带这样一个草原严重退化沙化、农牧业生产效益较差、区域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而言,实现区域内产业发展和生态环保的平衡尤为重要。
《条例》共7章43条,包括总则、规划编制、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支持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为了转变雁门交错带“逆生态农业”落后生产方式,条例提出“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支持土地承包经营者对适宜耕种的农田发展经济林和多年生牧草。
同时,为了加强生态保护,条例提出“在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规定了禁牧、休牧、轮牧制度,加强畜禽粪污处理与综合利用,禁止在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内经营和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
此外,为了促进特色产业发展,条例提出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以草食畜为主的规模养殖场和家庭牧场标准化建设”,“应当配套中小奶牛养殖场标准化、牧场化改造资金,建设优质奶源基地。”
阎默彧说,立法过程中,突出雁门关农牧交错带作为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基本定位,明确了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发展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农牧结合、草畜一体、加工带动、产出适度的原则,在扎实生态保护的基础上,促进雁门关农牧交错带高质量发展,实现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平衡。
“这部条例是一部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文本,也是山西地方自主性立法的一次有益尝试和立法实践。”高在前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