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以建设食品安全放心省为目标,突出改革创新,强化监管措施,压实企业主责,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明确了具体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吹响了新时代山东省食品安全工作号角。
一、全面深化食品安全管理改革。市、县两级政府每年将1-2项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民生实事。强化各级食安委办公室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落实、评议考核等职能。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新招录人员原则上充实到监管一线。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划片包联、责任到人制度,发挥村(社区)党组织作用,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构筑横到边、纵到底管理体制。加强审批与监管环节衔接,严格现场核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评议考核、巡视巡察和全面依法治省专项督察,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相关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奖惩。
二、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治理“餐桌污染”,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产地环境治理、农业投入品管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校园食品安全守护等11项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力争到2022年底取得明显成效。
三、全面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配备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保证必要的食品安全投入,积极引进、转化、应用食品安全成果,及时将创新技术转化为先进标准。强化过程控制,确保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产品符合标准;依法开展自查评价,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逐步实现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与政府部门管理平台对接。
四、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制定地方标准,鼓励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逐步形成覆盖食品全产业链的标准体系。推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综合运用双随机抽查、飞行检查、重点检查等手段,实现精准监管。加强行刑衔接和信息共享,联合开展专项打击,保持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实施信用监管,落实信用联合惩戒;实施“智慧监管”,利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数据可共享;实施“阳光监管”,建立常态化曝光机制。健全部门会商机制,规范风险信息移交与处置;发挥舆情监测处置平台作用,提升应急响应、现场处置、医疗救治能力。
五、推进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培育区域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推行良好农业规范,扶持病虫害防治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统防统治专业化、集约化。调整食品产业布局,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培育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和企业品牌,打造一批领军企业(基地、园区)。大力发展专业化、规模化冷链物流企业,保障生鲜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将食品安全纳入重点研发计划,支持企业提高自主研发能力。
六、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组织保障。配备与食品产业和监管任务相适应的监管资源,建立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建设科普基地和谣言治理平台。建立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提供技术咨询。发挥社团组织作用,鼓励媒体加强舆论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