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19年10月30日发布的川市监绵罚字 [2019]20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绵阳市绿生源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序 号 | 行政处 罚决定 书文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企 业名称 或违法 自然人 姓名 | 违法 企业 组织 机构 代码 | 法定 代表人 姓名 | 主要 违法 事实 |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 的机关名 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川市监绵罚字 [2019]2012号 | 绵阳市绿生源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 绵阳市绿生源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王建 | 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1.罚款 2.没收违法所得 | 主动履行 2019.10.16 | 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