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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检察机关一年发出诉前建议1876件保食品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核心提示:随着中国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网络餐饮成为当下民众热衷的消费领域。虽然方便,但同时也存在很大安全隐患。10月23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召开“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新闻发布会,就辽宁检察机关自2018年8月份以来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的典型案例及取得的成效向社会进行通报。
  随着中国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网络餐饮成为当下民众热衷的消费领域。虽然方便,但同时也存在很大安全隐患。10月23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召开“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新闻发布会,就辽宁检察机关自2018年8月份以来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的典型案例及取得的成效向社会进行通报。

  自2018年8月辽宁省检察机关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来,在食品安全领域共立案228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76件,其中涉及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157件,涉及网络餐饮加工的936件,涉及农贸市场经营行为的183件,涉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184件,涉及饮用水源保护的58件,涉及保健食品安全的23件,涉及其他食品安全的335件。

  在诸多食品安全问题中,网络餐饮加工占比最大。以沈河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案件为例,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美团”“饿了么”“百度”“大众点评”上经营地位于沈河区的多家入网外卖商家存在未进行实名登记、超范围经营、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违反公示信息规定等违法情形。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对上述违法行为未履行审查、监测义务。于是分别针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向沈河区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对相关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切实采取全面、有效的措施督促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履行法定义务,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制定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318户,下达责令改正104份,警告31份,下线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51户。并对网络订餐平台分支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针对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在信息公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

  据辽宁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负责人徐娴介绍,为保障此次专项监督活动的顺利开展,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成立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并结合辽宁实际,制定了《辽宁省检察机关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对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有力地规范了相关行业。一批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保护不力问题得到纠正;一些地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获得较大改善;解决了一批个体食品摊贩登记备案违法问题;推动行政机关在进口食品领域发现并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一些危害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违法行为得到遏制和预防。

  针对下一步工作,徐娴称,辽宁检察机关将继续在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中心、以维护公益为核心,回应群众期待,接下来,将与刑事检察部门一起,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携手抓好食药安全全链条保护,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用得放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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