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10月18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结合本省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印发《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采取三项措施,组织全省开展风险隐排查工作。
一是摸清底数。要求各地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摸清本辖区小食杂店、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底数。
二是开展风险排查。省市场监管局围绕调研和监管中发现的农村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场所以及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梳理了10项风险隐患,并逐项提出治理措施印发各地,指导推进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三是创新监管机制。要求各地在工作实践中,创新治理机制,完善索票索证、建立进货台账、溯源管理等制度,探索实行“一票通”、电子票证档案等措施,并认真总结农村食品市场治理经验,交流做法,完善机制,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