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日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获悉,华东政法大学学生起诉上海迪士尼禁带饮食一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对原告的食品损失46.30元(人民币,下同),迪士尼补偿50元。
2019年1月30日,原告王洁莹前往上海迪士尼乐园游玩,并携带部分即食食品以备游玩时食用,在乐园安检时,被告知根据《上海迪士尼乐园游客须知》游客不得携带食品进入乐园,经交涉未果,原告自行处置食品后入园。
3月15日,原告诉至上海浦东法院,请求判令:
一、确认被告《上海迪士尼乐园游客须知》中“不得携带以下物品入园”部分的“食品、酒精饮料、超过600毫升的非酒精饮料”条款内容无效;
二、被告赔偿原告因上述入园规则被迫丢弃的食品损失46.30元。
上海浦东法院于2019年3月15日立案受理该案,于4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审理期间多次组织双方调解。
期间,被告对入园规则中相关条款内容进行了修改:除少数特殊食品仍禁止携带外,游客可携带供本人食用的食品及饮料进入上海迪士尼乐园。
9月12日,经上海浦东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上海国际主题乐园有限公司补偿原告王洁莹50元(当庭给付)。该调解协议已经双方当事人签收生效。
11日,上海迪士尼旅游度假区实施主题乐园的食品携带和安检新规。
迪士尼方面表示,即日起,游客可携带供本人食用的食品及饮料进入上海迪士尼乐园,但不允许携带需加热、再加热、加工、冷藏或保温的食品及带有刺激性气味的食品。
不可携带入园的食物包括(但不限于):需加热水食用的方便面、带自热功能的食品,以及榴莲等。
游客将继续可以携带瓶装水和饮料入园,遍布乐园的50多个直饮水供应点和20多个热水供应点也将继续为游客免费提供饮用冷热水。酒精饮料、罐装和玻璃容器仍将被禁止携带入园(小型婴儿罐装食品除外)。对于有需要将不可携带入园的个人物品进行寄存的游客,度假区已推出每日10元/件的寄存服务。
安检方面,上海迪士尼也将做出“优化”。据迪士尼方面表示,为了尽可能降低安全检查对游客体验的影响,度假区团队将即刻实行更友好、人性化的安检流程和服务。建议游客在安检时可以自己打开包袋,如安检人员有要求,游客可自行将可疑物品取出,并在完成检查后放回。
与此同时,度假区还将在未来采用如X光机在内的安检设备,辅助人工服务等手段进一步优化安检流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