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贝康食品有限公司存在转移、隐匿食品原辅料等违法行为
9月8日,记者获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日公布了江西省食品安全“黑名单”。其中,江西贝康食品有限公司被列入“黑名单”之中。
公告中显示,江西贝康食品有限公司(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60111598889157L;法定代表人:陈启明)在2018年6月6日至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检查组会同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原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原青山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对其开展现场检查时,存在转移、隐匿食品原辅料、半成品和生产记录等拒绝、阻扰、干涉执法人员监督检查活动的违法行为。根据原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原青山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的报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6月17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赣市监处〔2019〕2号),对当事人拒绝、阻扰、干涉执法人员监督检查活动的行为,给予吊销当事人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类别:特殊膳食食品,许可证编号:SC13036011100141)的行政处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