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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开展排查检查猪肉产品生产经营单位19万家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9-04  来源:齐鲁网
核心提示:齐鲁网·闪电新闻记者从9月4号召开的全省防控非洲猪瘟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为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开展非洲猪瘟市场排查防控工作,加强价格监管执法,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猪保供稳价工作。
  齐鲁网济南9月4日讯 齐鲁网·闪电新闻记者从9月4号召开的全省防控非洲猪瘟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为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开展非洲猪瘟市场排查防控工作,加强价格监管执法,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猪保供稳价工作。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认真安排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部署要求,在全省部署安排猪肉产品加工经营环节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猪肉产品市场排查。配合省发改委制定关于生猪保供稳价的工作预案,在全省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

  二是全面开展排查。全面排查猪肉制品生产企业、猪肉销售者、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原料猪肉进货查验,查验生猪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类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以及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报告,严厉查处采购“两证”不全、来源不明、无法提供非洲猪瘟检测合格报告的猪肉产品。截止目前,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出动执法人员40多万人次,检查猪肉产品生产经营单位19万家次,发现未落实“两证一报告”经营主体3149家,责令改正2990家,封存猪肉产品9198公斤,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4起。

  三是加强价格监管。针对重点领域加强价格监管工作,特别是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加大对肉类产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密切关注生猪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及时处理价格投诉举报。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教育指导。督促猪肉产品加工经营主体严把源头采购关,严格进货查验,批批查验“两证一报告”;采购省外猪肉产品的,要查验是否有我省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签章;采购进口猪肉的,要查验入境检验检疫证明。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猪肉制品加工企业、销售企业、餐饮服务单位、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两证一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可疑猪肉产品的,要及时报告当地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

  三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要强化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采购、使用、销售病死猪肉产品来源不明、“两证”不全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实施处罚。涉及畜牧兽医、海关等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及时通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生产经营者的刑事责任,严防染疫、病死猪肉及其产品流向市场、进入餐桌。

  四是加大价格监管力度。密切关注生猪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加大生猪及相关产品价格监管力度。加大对价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适时开展价格提醒告诫,敦促相关行业协会及企业加强价格行为自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价格举报案件。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维护猪肉市场价格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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