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在中秋、国庆等节庆来临之际,9月4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双节食品抽检专项宣传活动,带领媒体代表了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监督抽检程序,以及合肥市食品抽检工作开展情况、抽检工作体系建设情况。
9月4日上午,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和食品检验机构工作人员来到位于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与凤台路交汇处西北角大润发超市,对该企业销售的月饼、茶叶、酒类、乳制品进行抽样检验。
执法人员首先核验了企业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接下来在企业负责人的带领下进入超市货架进行抽样,两名执法人员在库房的四个不同部位随机抽取样品,随后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要求填写抽样单,包括企业信息和抽检产品的信息。之后对样品进行封样,企业确认后在封条上签字盖章。
“今天我们抽样的产品是月饼、茶叶、酒类、乳制品 ,按照国家食品监督抽检实施细则的要求,抽检的产品必须是同批号、同生产日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监测处副处长王胜霞说,抽取的样品分两份进行封样,一份作为检样,一份作为备样,如果企业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可以要求备样复检。
在整个取样过程中,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由食品抽样人员按要求对抽检的食品实施买样。“买样以后(企业)要开具发票给我们,我们要对抽检的样品、一些抽样单、票据、企业及抽样人员进行拍照,证明我们是在这个企业抽检的产品,所有照片和视频资料要上传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王胜霞表示。
抽样之后,抽样人员会把样品带回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机构要在二十个工作日之内出具检验结果。
如果检验出不合格食品会如何处理呢?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监测处处长王海棠介绍,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合肥市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产品风险,并对违法违规企业立案调查、依法处置。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具体抽检信息可在其政府网站或其他有效途径查询。其中,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公布的抽检信息可在安徽省和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对于合肥市辖区的所有食品抽检不合格报告,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并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及时填报核查处置工作进展。
据悉,此次食品抽检信息会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