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9月1日电 沿江、沿淮等地打造水产养殖业优势和集中发展区;鼓励发展湖泊、水库等大水面生态增养殖……记者从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获悉,安徽近日出台实施意见,推动由水产养殖业大省向水产养殖业强省转变。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到2022年,安徽省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取得明显进展,省级以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达到37个以上,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达到500个以上,健康养殖示范县2个以上,健康养殖示范面积达到65%以上。
实施意见提出了多项主要任务,其中包括加快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优化养殖生产布局。沿江、沿淮、环巢湖及江淮丘陵地区以池塘、稻田、湖泊为基础,打造水产养殖业优势和集中发展区;皖西皖南山区以水库、山泉流水为基础,打造特色水产养殖基地。
在发挥水产养殖生态修复功能方面,安徽省提出,鼓励发展湖泊、水库等大水面生态增养殖,保护增殖土著鱼类、科学投放滤食性鱼类、调控草食性鱼类密度,加大对底栖动物保护力度,实现以渔控草、以渔抑藻、以渔净水。加强城市水系及农村坑塘沟渠整治,放养景观品种,优化水生生态系统,美化水系环境。
安徽省还提出,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支持水产养殖绿色发展项目。将池塘标准化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生态养殖模式纳入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加大对水产养殖产业扶贫项目的支持力度。探索金融服务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有效方式,创新绿色生态金融产品。鼓励各类保险机构开展水产养殖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水产养殖保险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支持保险机构开展“基本险+商业险”等模式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