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粮油市场报记者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已向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报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立法计划,同时将其纳入《2019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改革发展工作要点》,加强立法修规,为保障新疆粮食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新疆远离粮食主产区,相邻省区粮食偏紧,且受运输成本影响,外购外销困难,粮食供应以自给为主;加之南疆地区果粮间作将逐步退出,在严峻的粮食安全形势下,加快推进新疆粮食安全立法,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是保障新疆粮食安全的迫切需要。
今年夏粮收购期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结合夏粮收购和课题研究开展立法前期调研工作,局主要领导分别带队前往南疆四地州开展实地调研和指导。调研组通过现场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了解南疆小麦等主要粮食品种生产水平、购销形势、价格走势、供需平衡等情况。同时,借鉴浙江、广东、福建出台的《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制定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初稿)。
据了解,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计划近年第四季度完成向局机关各处室、各相关厅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初稿)意见建议工作,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初稿,争取年底形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草案稿),为2020年《条例》的正式出台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