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1日通报了2019年1—6月全国水环境目标任务,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Ⅰ—Ⅲ类水体比例同比增加4.4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比例同比减少2.6个百分点;但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平衡,部分地区水环境达标形势依然严峻,山西、吉林、广东等3省Ⅰ—Ⅲ类、劣Ⅴ类水体比例均较年度目标存在明显差距。
据通报,1—6月,上海、浙江、福建、江西、湖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青海、宁夏等11个省(区、市)无劣Ⅴ类水的国控断面。但是全国水质改善不明显的劣Ⅴ类国控断面共46个,其中数量较多的省份是山西11个、广东8个、辽宁7个;数量较多的地市是临汾、长春和惠州,均有3个。
《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涉及的12个消“劣”断面中,湖北十堰神定河口等2个断面1—6月水质均为劣Ⅴ类;《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涉及的10个入海河流的消“劣”断面中,天津万家码头、辽宁营口营盖公路等2个断面1—6月均为劣Ⅴ类。
生态环境部表示,将聚焦突出问题,督促水环境达标滞后地区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