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7月18日,原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原食药监局第四十六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食品)》。信息显示,吉林市老爷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富硒小粒香米被处罚。详见下表: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 罚决定 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 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日期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吉市市监食行罚〔2019〕19 号 | 吉林市老爷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富硒小粒香米案 | 吉林市老爷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912202017325831764 | 冯 其 永 | 吉林市老爷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富硒小粒香米 | 种类:不予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 方式:自动履行。日期:2019年7月18日 |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