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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保健食品行业制高点上的外行人最需“科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8  来源:庶正康  作者:晓理
核心提示:盛夏是成长的时节,日前,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盛夏是成长的时节,日前,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中提出了三十六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形,其中包括多项食品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意见特别提出,“负责部门应当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与其他政府部门互联共享,实施联合惩戒。可以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推送给相关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平台型企业等,实施社会共治。”诚信是人类永远崇尚的愿景。时代变迁,经过了道德祈盼、文化构建的历程,诚信的已经从信誉走向信用,已经发展成为法规加持、科技支撑、驱动行业、引导市场的生产力。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本,安以信为先,对于诚信的追求永远在路上。
 
  日前,央视等媒体报道了一起特大的假冒保健食品案件。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市场监管部门共捣毁生产、销售、储存窝点十处,查获假冒保健食品十万多盒,案值16亿元。这些商品的包装盒上都印有“国食健字”保健食品的批准编号,经稽查人员查证,这些批准文号都是虚假的,发现这些产品中都不同程度的含有西药成分。但是这件大快人心的新闻,却让人看来有些别扭,报道中一方面说“这些批准文号都是虚假的”,另一方面又充斥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降糖类保健食品”“有毒有害降糖类保健食品被轻易贴上‘国食健字’编号”“这些保健食品中都含有西药成分”这样的描述。既然有毒害,既然掺西药,这样的物质连食品都算不上,又怎么能叫保健食品呢?这不又是给保健食品背黑锅吗?为什么在“有毒有害”和“保健食品”之间就不能加上“假冒”两个字呢?这样的描述吸引了观众和读者的眼球,却给本来很多消费者就不太明白的保健食品又添了恶心。
 
  值得一提的是,也就在大家关注特大假冒保健食品案的同时,一个统计结果出炉:2019年上半年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各省局公布的保健食品抽检信息共计5077批次,其中5033批次产品合格,44批次产品不合格,合格率99.1%。这个数据从价值到影响力都不小,但是对于此,知道的人并不是很多。
 
  从百日行动以来,公众对于保健食品的关注度不断提升,消费者已经开始从单纯需求保健食品的产品,到渴望了解保健食品的本质和品质。与此同时,监管部门也开始抓住机遇,加大对保健食品知识宣贯科普的力度。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的通知中提出:科普宣传重点内容是保健食品基本概念,还提出“通过发曝光典型案例等,增强消费者自主防范意识。”
 
  在这样的环境下,需要监管者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保健食品的知识,在科普中更加精准地运用保健食品的知识。如果在曝光案件时,把基本概念都搞错了,这个科普的效果可想而知。而且,各级政府对于保健食品抽检的结果,是贯彻通知提出的“科学认知保健食品,明白理性放心消费”主题最有力的佐证和工具,但却没有得到有力的宣传,这样的科普分恐怕是掉了成色。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不正常的舆情,而制造这样不正常舆情的,应该就是一些行业的主导者和监管者。试想,如果办理案件基层的执法人员脑子里有鲜明的保健食品的属性,他们还会说“有毒有害的保健食品”吗?如果发布案件的上层监管者的脑子里有深刻的保健食品的概念,还会允许新闻中出现“保健食品中含有西药成分”这样的字眼吗?
 
  可以肯定,这些“业内人士”,作为行业监管的参与者,具有真诚的把保健食品管好的念想,也可以肯定,作为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如果在面对上级的考核或拷问等特定环境下,他们肯定对保健食品的知识对答如流。可见这些业内人士不是不明白,而是明白得不够。
 
  在当前的体制环境下,要想从高的层面、更深的程度树立保健食品的正能量,只有把科普的力度加大,尺度延伸。市场监管总局提出了开展保健食品“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专项科普宣传活动,这是一件大好事,但是这件好事做的还不够,因为这“五进”进的都是基层,而对于那些“高层”“专业层”的科普恐怕还是空白,事实上,保健食品行业里“身在山中”的监管者、“跨界走红”的专家、“专注赚钱”的老板……都存在着“说外行话”的问题,都需要进行“骨子里”的科普,他们身处行业之中,富有获取知识的资源,但是却缺乏学习和运用知识的意识和能力。
 
  这些“站在行业制高点上的外行人”需要通过高强度、高频次的科普来强化自身融合保健食品的专业意识,强化自己热爱保健食品、关注保健食品的初心。食品安全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真实、公正。”高端业内人士的科普做好了,保健食品的宣传也就到位了。
 
  看来,保健食品的科普还得加把火。那就是不仅让保健食品的消费知识深入民心,也要让保健食品的属性和价值深入行业。食药总局关于开展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的通知指出“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全方位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把科普宣传与日常监管有机衔接”,监管部门已经树立了把科普的力度向行业内延伸的意识,相信这意识变为决心和行动,应该不是让行业期待很久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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