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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14亿商标侵权案生变广药:重审不意味最终判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02  来源:红星新闻
核心提示:7月1日晚间,加多宝发布官方微信称,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就加多宝和广药集团“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裁定,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历时5年的“王老吉”商标纠纷再次生变。
 
  7月1日晚间,加多宝发布官方微信称,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就加多宝和广药集团“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裁定,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对背负14.4亿元巨额赔偿的加多宝来说,这暂时解除了燃眉之急。但广药集团方面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发回重审并不意味着最终的判决,王老吉会全力做好重审的各项工作。具体情况以广药白云山上市公司后续发布的公告为准。
 
  双方纠葛历时8年

  授权方广药集团占优势
 
  加多宝和王老吉的恩怨纠葛,至今已持续接近8年。期间,加多宝和广药集团(王老吉所属企业),围绕“王老吉”商标、红罐包装、“怕上火”广告等数次交锋。作为授权方的广药集团,在之前的一系列法律博弈中牢牢占据优势地位,加多宝在诉讼战中收获了21连败:商标授权合同被判无效,丢掉了商标许可;商标侵权诉讼被判巨额赔偿;“怕上火”广告语被判归广药;“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等广告语被判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
 
  在业内人士看来,加多宝与广药的品牌合作风险,从双方合作之初即存在。但加多宝一再贻误处理时机,直到最后与广药一拍两散、深陷诉讼纠纷,甚至极大地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
 
  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广药是授权方,具有先天优势。知识产权博弈中授权方和使用方的角力,授权方占优势是常识。因为权利是授权方的,要拿到授权,使用方就得接受授权方的合作条件,而且知识产权授权都有期限性。
 
  北京普天盛道企业策划机构董事长雷永军曾表示,商标控制权只有年限没有保护,从这一点上来看,加多宝从开始合作就注定了给广药做嫁衣。他称,加多宝在合作中期错过了修正合作内容的机会,而只想利用行贿的办法延长许可期限。是加多宝自己不大气,才错失了“自己吃肉,广药喝汤”的机会。
 
  商标、红罐、广告之争
 
  1997年,广州羊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王老吉食品饮料分公司与香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合同规定,鸿道集团自1997年取得独家使用“王老吉”商标生产销售红色纸包装及红色铁罐装凉茶饮料的使用权,合同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为15年。
 
  随着“怕上火,喝王老吉”火遍大江南北,王老吉也一举成为中国罐装饮料市场的第一品牌,年销售额超200亿元。
 
  然而,“行贿续约”的做法给加多宝蒙上了一层阴影。2002年、2003年,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分3次贿赂时任广药集团总经理李益民300多万元港币,换来延长王老吉商标的许可期限至2020年的补充协议。
 
  2004年,行贿事件东窗事发,李益民和陈鸿道先后被抓,但陈鸿道在2005年取保候审之后外逃。
 
  2010年租约到期后,尽管鸿道集团和广药集团签订了延长租期的补充协议,但协议是在贿赂的情况下取得。鸿道集团开始了去“王老吉”化,在包装上一面打上王老吉,一面打上加多宝。2011年4月,广药集团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递交“王老吉商标”仲裁申请。
 
  2012年5月,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判令补充协议无效,加多宝在2010年之后再使用王老吉商标的行为被视为侵权。广药集团收回王老吉品牌,开始自营,“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应归广药集团享有”。这揭开了双方的“红罐之争”。
 
  2012年,广药集团和加多宝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均主张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并诉指对方侵权。期间,加多宝与广药王老吉在市场上价格战不断,加上巨额广告投入,加多宝陷入资金危机,工厂停工、裁员,市场占有率陡降。
 
  直到2017年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
 
  这也意味着这场进行了数年之久的包装纷争告一段落。
 
  背负14.41亿元赔偿

  加多宝:三年上市目标不变
 
  2014年,广药集团向广东省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加多宝赔偿2010年5月至2012年5月期间侵犯王老吉商标权,给王老吉带来的经济损失共计10亿元。2015年1月22日,广药集团将赔偿额更变为29.3亿元。这是两家公司纷争中赔偿额最大的案件。
 
  2018年7月27日,白云山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已收到广东省高院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根据判决结果,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4.41亿元。
 
  判决当日,加多宝发布声明回应称,不服该一审判决,并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雪上加霜的是,中粮也把加多宝告上法院,矛盾的源头还是商标。2017年10月,中粮包装以10亿元现金和10亿元实物的出资方式,增资广东清远加多宝占股达30.58%。同时,加多宝要将加多宝商标作价30亿元注入清远加多宝。2018年上半年,中粮包装已完成对清远加多宝出资8.77亿元,但加多宝未按增资协议履行出资承诺。
 
  加多宝选择上市自救。2018年3月21日,加多宝官网发布的《加多宝集团2018-2020年中期发展规划》显示,加多宝集团为了实现进一步跨越式发展,已启动上市计划。加多宝集团总裁李春林宣布,2018至2020年,三年上市目标依然不会改变。
 
  不过2018年8月,中弘股份披露了与加多宝的《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曝光了未经审计的加多宝集团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2017年,加多宝主营业务收入70.02亿元,净利润为-5.82亿元,总负债131.68亿元,净资产-3.45亿元。
 
  中国品牌研究院食品饮料行业研究员朱丹蓬认为,加多宝目前最大的问题是资金链,若能借壳上市,内外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6月24日,中粮包装发布公告称,加多宝拟回购合资公司30%股权,这也被认为是为上市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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