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犬类狂犬病免疫工作,巩固2018年全市犬类规范管理专项整治成果,今年以来,我市畜牧兽医系统同心协力,多措并举,打开了犬类狂犬病免疫和监管工作常态长效管理新局面。
一、明确全年目标,部署工作任务。结合省委、市委“三服务”活动中有关群众反映的犬类突出问题,加强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等部门密切合作,深入各区县、各乡镇(街道)督查走访、宣传发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横幅、标语、宣传栏等媒体,开展对养犬管理工作的集中宣传,进一步提高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增进公众对养犬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努力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出台相关制度,形成制度化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印发《湖州市犬类狂犬病免疫管理办法》《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协助做好死亡犬类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狂犬病疫苗免疫、监管责任,强化免疫质量监测、抓实死亡犬类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开展犬类狂犬病疫苗集中免疫工作,及时发放犬牌、犬证,切实做到一犬一证。
三、加强日常监管,保障免疫质量。在保证免疫点数量和免疫人员一个不少的基础上,要求各免疫点做好疫苗采购台账、狂犬病免疫台账、免疫证发放台账登记,每月15号前将发证情况和免疫情况报各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四、强化监督执法,净化动物诊疗市场。各区县组织执法力量对全市诊疗机构和免疫点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狂犬疫苗品种、来源、储藏条件、有效期等情况,依法查处兽用狂犬病免疫过程中买假、用假等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障我市狂犬病疫苗安全规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