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泸州老窖在2018年年报中表示: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均不存在超标排放情况。且在2012年,泸州老窖就曾因污染物超标排放被原四川省环保厅点名。
中央环保督查组:
泸州老窖污水处理设施长期不正常运行
据生态环境部网站消息,5月9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四川省委、省政府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2018年11月3日至12月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四川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
督察组发现,四川省泸州市督察整改工作不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重点企业违法排污问题突出,大量污水直排长江。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罗汉酿酒基地污水处理站实际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长期高于设计处理浓度,导致生化池漂浮大量死泥,加之加药系统老旧,药剂混合不均匀,污水处理设施长期不正常运行。
且因管网破损,部分污水直接渗漏外排至市政排污渠,渗排污水化学需氧量、总磷、悬浮物浓度分别高达345毫克/升、27.5毫克/升、80毫克/升,均超过行业直接排放标准限值,化学需氧量和总磷浓度分别超标2.45倍、26.5倍。
按照环评批复要求,罗汉酿酒基地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应送锅炉焚烧处置,但企业从未按此执行,而是将其混入生活垃圾后由市环卫所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且没有处置协议和转运联单。2018年1月,企业通过立春机械设备公司与龙马潭利民环卫服务部签订污泥外运填埋合同,但未对处置情况进行跟踪,后者实际将污泥直接倾倒至苗圃基地,带来环境污染隐患。
泸州老窖:
主要污染物均不存在超标排放情况
然而,中央督察组的调查结果与泸州老窖方面的说法大相径庭。
在泸州老窖2019年4月25日发布的2018年年报中,关于环境保护相关情况,泸州老窖表示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均不存在超标排放情况。
泸州老窖在年报中表示,公司建设项目全部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获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在废水方面,公司罗汉基地建有污水处理站,安装有COD、氨氮、总磷、总氮、流量自动在线监测仪,实时监测数据与上级环境保护部门联网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各项指标达标排放。公司各生产区域实施雨污分流,城区酿酒老作坊高浓度废水采取汽车槽车转运公司罗汉污水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在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中,泸州老窖表示,公司获评“十三五” 节能减排先进单位、全国履行社会责任突出企业、全国大气污染减排突出贡献企业、 2018“环保良好企业” 等荣誉称号。公司严格落实员工环境保护责任,做到节能、降耗、减排,确保各项指标达到白酒制造业生产过程清洁生产一级水平。
根据2017年12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证监会公告〔2017〕17号、18号文,上市公司应在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其主要环境信息。泸州老窖在2018年年报中披露的环境信息与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不符,涉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2012年就曾因违法排污被通报
这并非泸州老窖第一次因违法排污被通报。在2012年,泸州老窖就曾因污染物超标排放被原四川省环保厅点名。在原四川省环保厅发布的《2012年第一季度四川省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中,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因废水总氮超标3倍、总磷超标33倍被通报。
然而,泸州老窖未在2012年年报中提及该污染被通报事件。在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中,泸州老窖表示,2012年公司投资7000多万元实施酿造固液副产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对酿造废料进行循环利用,变废为宝,避免产生污染环境的废料。2012年4月公司获得泸州市委、市政府颁发的《“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
原整改结果与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相矛盾
在2012年,曾有媒体曝光称,泸州老窖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三个环保方面的问题:一是该公司国窖广场基地酿酒废水未经处理直排长江;二是该公司罗汉酿酒基地废水未经彻底处理从多个排污口混排长江,且2012年一季度、二季度因污染物超标排放被省环保厅通报;三是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大部分企业存在污水直排现象。
对此,原四川省环保厅向媒体通报称,有关“国窖广场基地酿酒废水未经处理直排长江”和“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大部分企业存在污水直排现象”不属实。泸州老窖罗汉酿酒基地因污水治理工程调试期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2012年一、二季度出现总磷、总氮超标,但三、四季度正式运行后已实现达标排放。
但根据2019年5月9日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反馈,泸州老窖罗汉酿酒基地污水处理站实际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长期高于设计处理浓度,导致生化池漂浮大量死泥,加之加药系统老旧,药剂混合不均匀,污水处理设施长期不正常运行;罗汉酿酒基地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应送锅炉焚烧处置,但企业从未按此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