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检察院“食药环资”专业办案组受理了4件该领域的刑事案件,这标志着该院探索建立的“食药环资”案件“四检合一”专业化办案模式进入实质运行阶段。
据介绍,为加大“食药环资”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保护“食药环资”领域的社会公共利益,该院于2月份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探索建立“食药环资”案件“四检合一”专业化办案模式,即对涉“食药环资”公益类案件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实行“四检合一”集成化办理,并制定《“食药环资”案件“四检合一”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了受案范围和办理流程,成立专业办案组,配备2名员额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2名检察辅助人员,以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负责“食药环资”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公益诉讼工作,履行相应的法律监督职能。明确要依托“两法衔接”建立案件线索通报评估、案件线索备案审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制度,前移监督关口,丰富线索来源。同时,《办法》还制定“三诉合一”审查报告模板,对刑事犯罪、民事公益诉讼情况以及行政机关履职情况进行一体化、全流程审查。
《办法》要求强化案前主导,更加注重在办案中挖掘监督线索,在监督中延伸办案效果;重点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大的典型案件、高发案件;适时开展类案公益调查活动,从源头治理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形成调研报告,供地方党委政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