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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警示河豚、织纹螺毒性“要命”别贪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08  来源:半岛晨报
核心提示:4月至6月,是河豚洄游产卵的季节,也是沿海地区误食野生河豚、织纹螺等有毒水产品引发中毒伤亡事故的易发期、高发期。大连市市场监管局提示广大市民:不购买、加工、食用河豚、织纹螺等有毒水产品,防止误食而中毒。
   4月至6月,是河豚洄游产卵的季节,也是沿海地区误食野生河豚、织纹螺等有毒水产品引发中毒伤亡事故的易发期、高发期。大连市市场监管局提示广大市民:不购买、加工、食用河豚、织纹螺等有毒水产品,防止误食而中毒。
 
  0.5~3小时就会毒发
 
  野生河豚体内含有河鲀毒素,织纹螺体内含有石房蛤毒素,都是毒性很强的非蛋白生物毒素,同属海洋胍胺类毒素,虽然是不同的化学物质,却具有几乎相同的毒性。误食后可出现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中毒症状,进而心跳、呼吸停止而死亡。潜伏期为0.5~3小时,中毒后病情发展迅速,死亡率高。现在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市民要提高对河豚及其毒性的认识,消除“拼死吃河豚”的侥幸心理,不购买、加工、食用野生河豚和织纹螺等有毒水产品。消费者一旦误食野生河豚、织纹螺,出现口唇、手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就医。
 
  市民发现违法销售可举报
 
  销售者要加强市场准入管理。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超市、食品摊贩等各类市场销售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不采购、不销售野生河豚、织纹螺等有毒水产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整治水产品市场秩序,及时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野生河豚、织纹螺等有毒水产品违法行为。市民如果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采购、销售和加工野生河豚、织纹螺的,要立即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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