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广西钟山县红花山天然泉水有限公司体系检查情况的通告。通告称,为保障食品生产安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组织食品生产体系检查(以下简称体系检查)工作组,于2019年3月27日至3月28日对贺州市广西钟山县红花山天然泉水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45112200141,生产地址:钟山县钟山镇龙井村)开展了体系检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体系检查工作规范》(桂食药监食生〔2018〕4号)的具体检查和评分规定,检查发现广西钟山县红花山天然泉水有限公司在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工艺布局、原辅料管理制度、物料储存和分发制度、过程管理制度、检验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等8个方面内容共24个检查项目中存在问题,本次体系检查得分73.75分。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该局根据体系检查工作组要求及属地监管原则,要求该企业所属辖区局(钟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广西钟山县红花山天然泉水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于2019年4月28日提交《整改报告》到钟山县局。接到报告后,钟山县局当天对企业整改情况开展复查。经复查,广西钟山县红花山天然泉水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全部完成上述8个方面内容共24个检查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