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和风险防控,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行为,体现监管的灵活性和人性化,让学校师生吃得更放心更安心,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乐余分局在督促辖区学校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的同时,创新工作思路,实施分局长校园陪餐工作制度,明确从4月1日起,与校长、教师同步,对辖区内各类学校(含幼托机构)实施陪餐。
一次陪餐。4月10日中午11时,乐余分局局长许坚伟走进辖区乐余高中一楼食堂,首先到厨房各功能间进行了检查,认真查看晨检记录、查看冰箱原料、查看留样等情况,11点20分左右又和学生们一起排队、打餐、付费,随后坐在学生中间了解食堂平时饭菜质量,对食堂有什么建议等,最后和学校陪餐教师交流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经验,讨论了学校食堂建设和相关硬件改造。
一次规范。分局长校园陪餐制,采用不预先通知,随机选择就餐学校的方式进行。分局长除了进行陪餐,还要督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执行等情况,填写陪餐记录表。目的是确保陪餐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做到及时发现问题,现场解决问题,将学校食堂存在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除此之外,制度中还进一步明确了应立即指出改正的六种情况和应立即制止的六种情况。
一次提高。陪餐结束后,分局长就食堂存在的一些问题向学校提出了整改意见。学校领导和食堂负责人都表示分局长陪餐不同于家长、教师陪餐,是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种激励和保障,有助于推动学校履行主体责任,督促学校重视对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有助于透明监管,避免学校陪餐流于形式;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反馈问题和解决问题,更好地保障学生用餐安全与营养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