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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剥夺”了小商家外卖佣金议价权?专家:警惕“超级平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09  来源:正义网
核心提示:在北京开饮品店的陈磊(化名)心里有笔账,一单22元的水果茶外卖,平台抽走将近5块钱,小店靠外卖挣得并不多,但也已没太多优惠能给顾客,现在就是希望能多“走量”。陈磊的情况不是个例,走访了多位商家后,正义网记者发现,一些小商家均表示在与平台进行外卖佣金(指每成功一笔订单,平台向商家收取的费用)的谈判中,没有议价权利和空间。“如果要想接入外卖服务,只能被动接受平台开出的条件。”
   饮品店里只有陈磊一人,他坦言:“这里客流很少,只能靠外卖,旁边两家撑不住了刚刚关张。”钟心宇 摄
  外卖平台的佣金费率为20%,这意味着陈磊的店铺每卖出一杯22元的水果茶,平台将抽走近5元前的佣金。钟心宇 摄
 
      在北京开饮品店的陈磊(化名)心里有笔账,一单22元的水果茶外卖,平台抽走将近5块钱,小店靠外卖挣得并不多,但也已没太多优惠能给顾客,现在就是希望能多“走量”。陈磊的情况不是个例,走访了多位商家后,正义网记者发现,一些小商家均表示在与平台进行外卖佣金(指每成功一笔订单,平台向商家收取的费用)的谈判中,没有议价权利和空间。“如果要想接入外卖服务,只能被动接受平台开出的条件。”
 
  “在法律上来看,平台与商家是平等主体间的关系,在抽取佣金的问题上,只要双方是意思真实、自愿,不存在瑕疵,合同效力都应该得到认可,但这并不意味完全放任和没有任何限制。”近日,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佣金是不是高、平台收费是否合理,当下很难对这些问题进行评判,建议相关行业部门能够制定指导价格,以破解小商家外卖佣金议价难问题,从而实现对其合法权益的保护。
 
  一单外卖平台抽两成左右
 
  近年来,外卖行业快速发展,在线外卖占全国餐饮业的比重也越来越高。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共享经济发展年度报告(2019)》显示,2018年在线外卖收入约4712亿元,占全国餐饮业收入的10.6%,较上年提高了3%。2015年至2018年在线外卖收入年均增速约为117.5%,是传统餐饮业的12.1倍。
 
  互联网监测机构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发布的《网络外卖服务市场发展研究报告》提到,在外卖市场中,美团外卖市场份额达到64.1%,饿了么和饿了么星选市场份额分别占25%和8.7%。为了解外卖佣金抽成的情况,记者查询了“美团”和“饿了么”公布的相关信息。
 
  在美团点评发布的2018年第四季度及全年业绩报告中,记者发现,仅去年第四季度,餐饮外卖部分的收入同比增加66.1%至110亿元,营收占比为55.6%。与此同时,外卖销售成本也有增长,美团餐饮外卖的销售成本同比增长53.6%至95亿元,对此,该报告解释,是由于餐饮外卖交易笔数增加导致的餐饮外卖骑手成本增加。受益于餐饮外卖交易金额的大幅增加,美团的佣金收入同比增加53.8%至2018年第四季度的132亿元。
 
  美团公布的信息显示,商户在美团外卖开店不收取开店相关费用,当产生外卖订单时会按照最终签约的费率收取费用。具体合作可分为商家自己配送和美团配送,合作费率不同城市不同品类不一样,商家自己配送一般在10%左右,美团配送一般在15%至25%。
 
  同样,饿了么平台也不收取开店费用,平台每笔订单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对于门店自行配送,平台收取订单金额的5%至8%作为佣金,如果是饿了么配送,那么平台则收取每笔订单金额的15%到25%,作为佣金。
 
  陈磊的说法也证实了外卖平台的抽成情况,目前美团对自家饮品店的佣金抽成为20%,饿了么的抽成也差不多,除此之外不需要再交其他费用,有推广需要的可以另外购买平台提供的服务。而在北京一家快餐厅做收银员的李乐(化名)也告诉记者,自己所在的餐厅是刚开业不久,在美团上能找到,平台对餐厅的抽成是18%。
 
  佣金抽取中平台与商家拉锯
 
  “我们没法和平台谈”、“那种大型的连锁店会比我们好些”、“就是说多少是多少”……有商家不了解自己与平台的关系,苦恼于外卖佣金如何定的问题。
 
  “平台与商家是合同关系,平台主要负责撮合交易,订单完成后收取一定费用很正常。”受访专家表示,从法律上讲,两者的地位是平等的,他们可以通过合同对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只要约定时双方意思真实、自愿,且意思表示没有瑕疵的话,合同效力就应该得到认可。不过,在受访专家看来,这种在法律上是平等地位的双方,实则存在强弱之分。
 
  “平台与商家虽然是平等主体,但实际上他们的地位有区别。”在北京电子商务法协会会长邱宝昌看来,作为平台规则的制定者、平台交易的组织者、平台运营的维护者,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的商家不一样:比如在违约的难易程度和对违约的救济程度方面,平台违约可以直接把商家踢出,而商家违约平台则可以直接扣留相关钱款。“这样看平台还是要强势于平台内的商家。”他说。
 
  中国互联网协会法治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胡钢也认为,在交易中平台可能会更具有主导优势。从缔约能力、信息优势以及整个服务的控制上来看,信息流、物流、资金流都是由平台经营者全面把控的,原本双方对于佣金等问题可以互相讨价还价,但在实际的磋商过程中,商家是互相分散的,尤其是一些中小型商家,基本上没有议价能力。
 
  关于佣金抽取问题,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不过,合同法提到,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现在对佣金抽取没有具体的规定,双方对此可以进行协商,法律不会干预市场的充分协商机制,会充分尊重他们之间的意思自治。”受访专家强调,这种协商要真实、充分,合同要具有公平性、合理性,比如那些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要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
 
  不仅是外卖佣金的定价问题,外卖佣金涨价问题同样牵动商家的心。陈磊回忆说,外卖佣金的抽成并非一直如此,此前的佣金抽成比现在低一些,但在涨价的问题上,小商家也没有太多话语权。而正义网此前也曾报道,平台成立初期,曾以“零佣金”吸引商家入驻。随着时间的推移,平台佣金水涨船高,上涨力度已经让商家直呼吃不消。
 
  在今年年初,外卖平台佣金上涨问题引起社会关注。据悉,此次佣金上调的幅度从1%至3%不等,甚至有的平台佣金最高上调至26%。
 
  在这波涨价的质疑声中,美团方面曾回应称,佣金提高是因为平台运营成本和人力成本提高,而商户退出,则是部分商户合约到期,或被市场淘汰的结果。饿了么则表示,没有在全国商户端推动提高费率的政策,同时还在争取降低费率。从2019年1月开始,已经为广东、福建、四川等一万余家商户下调了2%至3%不等的费率,并减免配送费。
 
  “在合同期内涨价的,平台需要提前进行公示,商家不认可的有权选择退出。”邱宝昌表示,依据电子商务法,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修改内容,要求退出平台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阻止,并按照修改前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
 
  他进一步补充说,平台在相关市场中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不能随意的跳高或降低相关价格,如果确实是收取了不合理的佣金,就可能是由反垄断法来进行规范。
 
  专家“支招”:政府要设指导价
 
  针对存在的小商家佣金议价难问题,薛军表示,外卖佣金抽成的确定,原则上是要尊重双方的意思表示,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放任和没有任何限制,意思自治、契约自由要有合理的限度。
 
  不过,他坦言,要判断平台收费是否合理的问题非常复杂。首先要分析平台是否具有相对优势地位,其次要判断平台制定的条件是否过分剥夺了平台内商家的经营自主权,还要考虑相关条件是否能被认定为是一种不合理条款,这些都要进行具体的分析,“判断时要非常慎重”。
 
  记者注意到,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法律已明确规定不得收取不合理的费用,但何为‘不合理的费用’,现在还没有明确的标准可以参照。”邱宝昌说,法律法规都是原则性的,不可能具体到规定抽成多少是合理,但小商家没有议价能力,外卖平台佣金上涨后,如果商家提高价格,顾客可能就不会选择购买,这样下去小商家肯定会承受不起。虽然政府不能干预市场,但可以进行一些引导,这样即能避免企业、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失,又能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社会资源的浪费。
 
  胡钢则提醒说,要警惕一些“超级平台”完全控制资金流、信息流以及产品物流的情况,这样商家就会成为交易中间的一个小节点,就很难实现真正的议价,其合法权益就会遭到侵害,严重的甚至还会导致竞争减少、消费者利益受损以及其他经营者的利益受损。
 
  “互联网行业的发展要回归到法治的轨道里,当务之急是要加强立法的及时性,提高其对经济快速发展的适应性和弹性。”受访专家认为,要判断平台方面是否存在类似于霸王条款一样的内容,以后需要引入一些第三方公证的评议审查机制。相关部门要有一个指导性的价格或指导性的方法,给出一个可以参照的标准,背离该标准的就要受到比较严格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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