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鱼油对应的功效是“辅助降血脂”,总局正在同步征求调整保健食品保健功能的意见中,将该功能列入有待进一步研究认证名单。对此,市场总局在公告中也表示,此次原料目录征求意见稿中的相关功效将与保健功能调整工作相衔接。
这就存在了一个问题,假如(真的希望只是假如!)“辅助降血脂”功能最终未能被进一步研究认证,或者按照“避免与药品疾病预防和治疗作用混淆”的原则被取消,那么没有了功能声称的“鱼油”应该做什么声称?
脑洞1:参考维生素和矿物质,调整为“补充Ω-3”或“补充DHA、EPA”
DHA(二十二碳六烯酸)作为营养强化剂已经列入了我国《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指定来源于金枪鱼油;《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2013)》也有DHA+EPA(二十碳五烯酸) 的AMDR(洪量营养素的可接受范围)和AI(适宜摄入量)范围。经过多年的市场教育,消费者对于Ω-3 以及DHA和EPA还是有一定的了解。
脑洞2:归入“辅助改善记忆“
已获批的鱼油产品中不少产品批准的”辅助改善记忆“功能。 不过”辅助改善记忆“的功能评价方法随着《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 ( 2003年版 ) 》被宣布失效,因此在执行过过程中也存在不小的难度。
脑洞3:功能调整为“有助于维持正常血清甘油三酯水平”或“辅助降低血清甘油三酯水平”
根据起草说明中提到的,欧盟和加拿大的有关规定,鱼油的主要成分(DHA+EPA)功能声称均有效回避了“血脂”这种带有疾病色彩的词汇,而改用相对中性的“甘油三酯水平”。
如果抛开保健食品的功能声称限制来看,鱼油OMEGA-3构效关系明确获批众多,在世界范围有广泛的安全使用历史。
DHA和EPA得到临床验证的生理功能包括:预防和治疗心血管疾病;保护视力和抗炎作用等。美国FDA《食品标签指导》中允许对鱼油OMEGA-3进行健康声称,即:“支持性研究表明,食用EPA和DHA之OMEGA-3脂肪酸有可能降低冠心病风险。”台湾《鱼油健康食品规格标准》中规定鱼油OMEGA-3的摄入量范围在1.0g-2.0g/d,声称功能为“调节血脂”。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 (NIH) 2015年发布的一项关于美国人膳食补充剂使用情况调查显示,2007年至2012年鱼油OMEGA-3是美国使用人数增速最快的膳食补充剂品种。该调查称, 2012年有约7.8%的美国成人(1800万人)和1.1%的儿童(66万人)使用包含鱼油、Ω-3、EPA和DHA的产品。
我们建议监管部门应当鼓励在深入研究基础上的功能创新,满足民众对于健康生活的需要。在备案制基础上,建立针对特定功效成分的健康声称管理制度,与国际通行模式接轨,即当一个食物或者成分有充分科学研究证据表明一定剂量可对改善某种健康状况有效时,通过有关方面组织专家论证答辩通过后,发布相应营养健康功能声称,与目前实施中的《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相衔接。
我们期待,最终可以走出一条属于中国人自己的”保健“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