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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回事?扬州“网红老鹅”摊被株洲一公司“状告”侵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29  来源:扬州网
核心提示:“对方说我侵权了,要我赔3万块钱,还要每年支付商标使用费。”去年,望月路“吃不忘老鹅”摊的邵老板接到湖南株洲一家公司的电话,这个电话里提到的“商标”“侵权”成了困扰他大半年的“噩梦”。
  “对方说我侵权了,要我赔3万块钱,还要每年支付商标使用费。”去年,望月路“吃不忘老鹅”摊的邵老板接到湖南株洲一家公司的电话,这个电话里提到的“商标”“侵权”成了困扰他大半年的“噩梦”。
 
  没注册商标

  扬州一老鹅摊被告侵权
 
  “什么叫商标侵权?”邵老板说,自己的老鹅摊早在2000年就有了,招牌名字“吃不忘”是自己想出来的,在扬州小有名气,算是个“网红老鹅店”,招牌一直沿用至今,怎么就侵权了?
 
  昨天下午,记者在位于望月路的“吃不忘老鹅”摊探访。正值下班高峰,很多食客正在排队购买老鹅。“我的老鹅卖得好,靠的是自己手艺,也是口口相传的口碑。”邵老板很是委屈,个人开店,很少人会有注册商标的意识。自家的老鹅摊从8年前就开始走红,最早的“网红美食热帖”中提到“吃不忘老鹅”也是在12年前,一个千里之外的公司怎么会注册了“吃不忘老鹅”的商标呢?

  部门查实

  商铺名称并不属于商标
 
  “去年,我们收到株洲市某公司要求查处侵犯‘吃不忘老鹅’商标专用权行为的申请书。”邗江区市场监管局商标广告科科长蒋榕介绍,该公司称,“扬州市邗江吃不忘老鹅店”将“吃不忘老鹅”从个体户字号中脱离出来,突出醒目地使用在商品包装及广告宣传上,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蒋榕表示,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最终认为被举报人是将自己的字号名称适当简化使用,不属于商标,因此也不适用商标法。“‘吃不忘老鹅’是该店铺字号名称的适当简化,不属于商标,被举报人宣传文字中的‘购买正牌保质安心'’皆为傍牌行为‘中的’牌‘是指’吃不忘老鹅‘这个字号在扬州市场上被公众的认可度,且被举报人简化使用’吃不忘老鹅‘字号这一行为是在申请人取得注册商标行为之前。”

  【商标争议】

  扬州企业频改名

  商标“裸泳”容易惹麻烦
 
  “此前扬州的九鼎香火锅店改名石鼎香,六必居改名必香居,都是因为商家没有及时注册商标。”蒋榕说,企业字号与商标争议现象时有发生,监管部门早就发出“企业字号与商标一体化”建议书,建议企业设立、企业名称变更的时候,申请与字号一致的商标,或将企业名称变更为与自己商标一致的文字,减少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的可能性。
 
  “商标注册程序合法合规,该商标就是有效的。”江苏省擎天柱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肖习佳表示,为了避免后续麻烦,建议邵老板举证申请撤销湖南株洲某公司的“吃不忘老鹅”商标,从而避免出现纠纷。
 
  昨天,记者走访市区多家面馆、小吃店了解到,扬城大部分销售面条、炒饭的馆子均没有注册商标,通常是靠口碑、口口相传带来生意。上过多次美食节目的“解放桥东蛋炒饭”殷老板表示,由于店面的地域性特别强,目前并没有注册商标的打算,即便是注册,店名可能也会作适当调整。
 
  对于网红餐饮的商标保护,肖习佳建议,扬州企业应尽早建立综合立体的“防御系统”。从经营需求而言,建议企业在43类餐饮、30类调味品、35类商业经营管理这三个核心类别上进行保护;从保护需求来说,建议企业在相关的食品、使用器具上进行保护,目的是为了防止上下游企业对其商标进行混淆,导致消费者的误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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