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窑鸡、沙井蚝豉等深圳地方特色食品,大多数是小作坊生产的,资质和卫生条件难保障,一直以来都是市民们“又爱又恨”的美食。近日,记者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针对这类食品,该局于日前研究发布了4项食品小作坊团体标准,以后生产经营单位在制售此类食品时,须按照团体标准执行,市民购买此类食品将更加有保障。
据了解,根据标准化工作准则及相关产品要求,结合我市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实际,经过多次调研论证,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编制了《河粉与面制品生产加工良好行为规范》《熟肉制品生产加工良好行为规范》《蚝豉生产加工良好行为规范》《鱼干生产加工良好行为规范》4项小作坊系列团体标准。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经征求社会意见及专家评审等程序,4项团体标准已于2019年3月15日正式发布。该系列标准主要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加工环境及场所、设备设施、卫生管理、过程控制、产品要求及附录等9项内容,市民及各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单位可登录“深圳市标准信息平台”获取4项团体标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