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13日讯 潘先生在城阳万象汇丽达超市买的干果,回到家后,发现包装袋上写着:“对人体生长发育、明目健脑、增强体质、预防疾病有极好的功效。”这让潘先生很疑惑,平常吃的坚果什么时候有这样的功效了?他查询了相关规定,发现不允许在食品包装上标注有治疗功效之类的字样,于是,潘先生便向超市提出退货要求。万象汇丽达超市的一名负责人王经理告诉信网,潘先生购买的坚果是散装食品,原包装也是普通的透明包装袋,可能是厂家销售人员看着包装比较漂亮,拿来装了干果,事情发生之后,厂家已经批评了销售人员。
来源:消费者
2019年3月1日,潘先生在城阳万象汇丽达超市购买了一些干果,他告诉信网,买的时候,他没有仔细看包装,回到家之后,他发现在干果的包装袋上写着:“对人体生长发育、明目健脑、增强体质、预防疾病有极好的功效。”
“我买的是干果,什么时候有这么多功效了?”包装上这样的描述让潘先生很疑惑,他上网上查了相关的规定后发现,商家在食品包装上标注有预防疾病之类的功效是违法的,“我查了《食品安全法》,上面明确的说了食品不允许标注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
潘先生说,自己买干果是小事,他容忍不了商家以此来夸大宣传,“我感觉自己像被欺骗了一样。”于是,潘先生找到了超市方面,要求退款并赔偿,“我要求按照法律规定退赔,但是超市一直在跟我扯皮。”
对于此事,信网联系到城阳万象汇丽达超市的一名负责人王经理,她表示已经与潘先生协商好了,只是潘先生一直没有到超市去退货。
至于包装上的标注,王经理表示,潘先生购买的干果实际是散装销售的,包装袋也是超市提供的普通食品袋,“不知道销售人员从哪里弄来的这种包装,我们从厂家也了解了一下,销售人员看着包装挺漂亮,就用上了。”王经理说,事情发生之后,厂家也批评了销售人员。不过,信网想与厂家取得联系时,王经理并未提供联系方式。
信网从《食品安全法》上查询获悉,第七十一条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对于此事,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从潘先生提供的照片上来看,产品包装上的描述涉嫌存在疾病预防的违法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