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在石家庄召开全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警示大会,再次强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会议通报了河北全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情况和近年来保健食品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向企业宣贯了有关法律法规,与会企业签订了守法生产确保质量安全承诺书,企业代表和监管部门代表分别做了发言。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贝军出席会议并讲话,贝军从强化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强化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方面提出了要求,重点强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定期开展自查。严格落实主体资格、原料控制、生产过程控制、食品安全管理、出厂检验、标签标识、产品追溯、事故处置召回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纠正制度不合理、执行不到位等情况,保持质量体系良好运行。
二是提升自检能力。树立质量就是企业生命的意识,加强检验人员的检验技能,维护检验设备的精确度,加强检验室管理,不断提升检验能力和水平,对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原料建立进厂检验制度,确保原料合格可靠,对生产过程中的中间产品严格监控,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批批检验,不得缺检、漏检,不得用过程检验结果代替成品检验。
三是诚信生产经营。提升诚信意识,加强自治自律,是企业持续发展的需要。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诚信经济,要做到诚信为本,守法是发展底线,守法经营,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建立健全不合格产品召回、产品追溯体系、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等各项食品安全制度,不掺杂使假、偷工减料,不组织或参与传销活动,不虚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