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日,淳安市场监管局姜家所执法人员在对临街商铺的日常检查中,发现某商铺货架上的“新酉湖味精”味精疑似 “傍名牌”。
经仔细辨认后发现,该商铺所售的“新酉湖味精”在外包装上使用的新酉湖味精红色字号,三潭映月图案,无盐标示和麦穗图标等元素均与知名品牌“西湖味精”相仿,易造成混淆,引起消费者的误认误购。
在检查当事人提供的进销货单据后,执法人员判断“新酉湖味精”在淳安境内具有较大的消费群体。为切实保护辖区群众的切身利益,姜家所当即针对“新酉湖味精”开展大排查,共计扣押问题味精300包,同时将淳安总经销的线索上报给局稽查大队。
稽查大队在接到姜家所的线索后,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前往该总经销的仓库进行调查。在该仓库,执法人员发现700箱共计5700包“新酉湖味精”,货值45000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点规定“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淳安局已依据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对涉案产品进行扣押,并立案调查。
食品安全无小事,下一步,淳安局将继续跟进该问题味精的调查,一方面加大对下游经销商铺的排查力度,另一方面对上游生产方开展调查,扎实守护淳安百姓的舌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