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近日,山东省食安办会同山东省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出台《2019年全省“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总体方案》,针对公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日常监管等情况,重点开展四个方面的专项行动。
一是农业投入品管控行动。以蔬菜、水果、茶叶等主产区为重点,聚焦韭菜、芹菜等高风险产品,加强农药使用管理,管控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重点整治无证生产经营农资主体,特别是流动商贩,严厉打击利用培训班或展销会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以枣、梨、葡萄、桃等产品为重点,严肃查处农药违规使用以及滥用农药等违法犯罪行为。围绕“三鱼两药”重点区域和项目,继续开展水产品治理安全专项治理。在畜禽产品中组织开展屠宰环节非法注水注药、生鲜乳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兽药、非法添加、滥用抗生素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三小”规范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进一步落实地方属地责任,加强“三小”登记、备案工作,继续推进“三小”综合治理,确保“三小”业户纳入监管范围。按照“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加工规范、场所清洁”六项标准要求,落实正面与负面清单,鼓励支持“三小”集中生产经营。深入开展“一对一”助帮扶行动,规范提升“三小”生产经营水平。
三是食品保健食品宣传营销规范行动。重点查处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不一致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违法会销行为的打击力度,以存在会议营销活动的宾馆酒店、销售对象为老年(病弱)群体的店铺等为重点场所,严厉打击宣传治疗作用、无证无照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直销企业监管,重点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违规直销,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虚假宣传、超直销产品范围经营、在未批准区域开展直销业务等违法犯罪行为。以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户外为重点媒介,严查含有断言功效、保证安全性、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内容的违法广告。
四是农村食品安全提升行动。以农村集市、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等为重点场所,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为重点品种,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严查生产、销售食品假冒、假货、“三无”、劣质、超过保质期等违法犯罪行为。集中开展农村食品侵权“山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品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仿冒其他品牌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傍名牌”违法行为。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乡镇政府(街办)、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依职责对农村集市等农民群众集中消费场所进行监管。
《方案》要求各市、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紧密联系各自实际,组织更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强化部门联动,严格落实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机制;加强社会共治,加大科普宣传,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加大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山东省食安办将对各地整治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并将各地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