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好食品安全等民生相关案件办理,通过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的引领示范作用、构建刑事民事行政保护合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等三项举措,力求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上司法保护“金钟罩”,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
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
“起诉得好,希望这个案子可以给那些想走捷径的食品行业从业者警示”中国网一篇新闻报道下,网友这样的留言还很多。
引发网友留言的是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该案中,23岁的周某在成都开了一家火锅店,因生意一直不红火,便在市场购买了一袋白色颗粒状“香料”。周某刚将该“香料”加入新一批底料炒制,后被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抽样检查——“香料”被检测出含那可丁(罂粟属植物提取物)成分。
温江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周某在加工食品过程中加入罂粟壳这一有毒有害食品原料,侵犯了国家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该院遂依法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该例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被中国网、人民网、《四川日报》、四川在线等权威媒体采访报道后,检察机关对食品安全犯罪“零容忍”的态度获得了网友的好评,而这不过是该院办理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一个缩影。“食品安全无小事,我们重视,老百姓才能放心。”作为该起案件的承办人,温江区检察院检察长钟磊这样说道。
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案件办理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加强食品安全司法保护,关键在重视,重点在发挥好领导干部在案件办理中的引领示范作用。食品安全涉案范围广、影响大,关乎民生,因此,领导带头办案,坚持以身作则,是温江区检察院近年办理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基本模式。2018年以来,在温江区检察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党组书记、检察长带头办理食品安全犯罪案件2件7人,并在办案期间多次组织分析研讨、提出要求,建立了以主要领导、资深检察官为主的专业化办案团队,形成了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检察委员会讨论研判、定期开展专项活动等一系列办案机制,深化了检察干警对食品安全保护的重要性认识,提升了检察干警在食品安全犯罪领域的执法办案能力,推进食品安全案件办理规范化、专业化。
积极作为,构建刑事、民事、行政保护合力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社会和谐稳定,是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温江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深化“行刑衔接”机制,构建食品安全刑事、行政、民事保护合力。
一方面,该院通过建立高质量专业化的办案团队和严格的办案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强化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刑事打击力度,使得食品生产加工从业者感受到法律的震慑与威严。近年来,该院办理的5起18人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均获群众良好反响。
另一方面,该院积极履行民事行政监督职能,通过定期与相关行政机关召开座谈会研判、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开展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等方式强化食品安全保护,并于2018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终身禁入”实施情况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在食品安全领域共发出4份检察建议,促使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终生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的17人依法被纳入“终身禁入”名单,以达到为食品安全建立起篱笆,确保食品安全落到实处的目的。同年10月,为形成打击食品安全领域犯罪长效化推进、常态化合作机制,温江区检察院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印发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形成食品安全刑事、行政、民事保护合力,筑牢食品安全保护墙。
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树立食品安全心灵防护墙
对食品安全的保护,既需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积极作为,也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为此,温江区检察院专门为食品药品安全编撰宣讲材料,多次在辖区各镇街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增强老百姓对食品安全的维权意识。针对食品安全犯罪者存在的对法律法规认识不足、存有侥幸心理、社会责任感不强等原因,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普法教育,形成书面问卷检验释法说理效果,强化正面导向,从而在其内心深处树立食品安全防护墙,最大限度防止再犯。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针对食品安全领域犯罪,只有不断加大打击和宣传教育力度,才能切实捍卫百姓“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