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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11项措施剑指“保健”市场乱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2-26  来源:中国消费网
核心提示:近日,广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广西区公安厅、区民政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区农业农村厅、区商务厅、区文化和旅游厅、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广西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出11项措施整治“保健”行业扰乱市场秩序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并将集中查办、曝光一批典型案件。
  近日,广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广西区公安厅、区民政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区农业农村厅、区商务厅、区文化和旅游厅、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广西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出11项措施整治“保健”行业扰乱市场秩序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并将集中查办、曝光一批典型案件。
 
  《方案》中划定了重点整治的场所及区域、重点行业与领域。虚假宣传、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宣传治疗作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保健”为名开展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等行为,都将是本次整治的重点。
 
  在涉及违法会销的查处方面,《方案》要求,重点查处在许可登记的经营场所之外,集中招徕消费群体组织销售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商品,以及为违法违规经营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的行为。此外,还将严厉查处以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等为名,或假借医学理论和术语欺骗、诱使、强迫消费者接受非法诊疗,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领域的违法广告,也在本次整治的范围之内,将重点查处违法广告代言行为,严禁利用健康养生栏目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根据《方案》要求,利用网络交易领域的“刷单炒信”使消费者对产品的销售状况产生误解的行为,以及为虚假宣传行为提供技术手段等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等行为,也在本次重点整治之列。
 
  《方案》还要求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违规直销和传销行为,以及以免费赠送旅游为噱头销售“保健”产品(服务),并组织消费者进行旅游活动的行为。
 
  据悉,为确保整顿取得实效,广西还将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采取重点督查、明察暗访、调研指导等方式推动落实“百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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