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上午,河北省肃宁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组成检查组,在县城食品集贸批发市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督查行动,对市场内销售的食品展开突击排查。
行动中,检查组现场检查了经营人员是否持有检验检疫证明、健康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重点对市场内销售的米面粮油、肉制品、乳制品、调味品的进货记录、包装标识进行排查,检查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是否过期、变质,是否属于“三无”食品等。
检查组对排查出的米面粮油存储不符合卫生安全规定、进货渠道不规范、出售过期、伪劣、“三无”产品等问题,当场向经营人员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存在过期、伪劣、“三无”问题的8种食品予以没收销毁。
通过此次专项督查行动,排查了食品安全隐患,加强了食品安全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了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增强了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确保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