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流域、辽河流域、松花江流域是我国华北和东北地区的三个主要流域。历史上这三个流域的鱼类资源十分丰富,是当地群众重要的优质蛋白来源,但近年来鱼类资源大幅度快速下降,种群结构发生了变化,个体呈小型化、低龄化的趋势,一些土著鱼类现在已很难见到。”日前,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实行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等4个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解读说。
据不完全统计,三个流域现有鱼类超过100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三个流域的水生生物保护形势日趋严峻,环境污染、过度捕捞、水资源短缺、工程建设等破坏了鱼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
“目前三流域共建立水生生物保护区79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78处。三个流域相关省(区、市)已开展了不同程度的禁渔工作,但禁渔制度还不健全,各省(区、市)禁渔行动各自为战,缺乏统一部署,特别是一些跨省界、县界的水域,容易成为管理的盲区。”于康震说。
禁渔期制度是在鱼类集中产卵繁育的关键时期,实施禁止捕捞作业的一种保护措施。
1995年,我国开始实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每年的伏休季节,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四大海区除钓具外,所有捕捞作业方式均已实现休渔。以鄱阳湖为首的内陆五大湖泊也已全部实行禁渔期制度。从2002年到2018年,我国七大重点流域中,长江、珠江、淮河和黄河先后在国家层面建立了禁渔期制度。
尽快在我国重点流域全部建立禁渔期制度已经势在必行。
此次发布的《通告》,实现了我国内陆七大重点流域禁渔期制度全覆盖和我国主要江河湖海休禁渔制度全覆盖。同时,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制定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分类分阶段推进禁捕工作。
根据《通告》,海河、辽河和松花江三流域的禁渔期是从5月16日开始至7月31日结束。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张显良解释,禁渔时间既为渔民所关心,也为渔业执法部门所关注,同时更直接影响禁渔效果。禁渔的开始时间太早没有必要,开始时间太晚则难以有效保护亲鱼产卵和幼鱼生长的关键期;禁渔时间太长对渔民生计和渔政执法都将产生较大压力,时间太短又起不到禁渔效果。为此,科学设计禁渔时间非常重要。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的安排既满足了渔业资源保护的需要,又可以兼顾生产和执法需要。”张显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