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从福建省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大力推进辖区食品经营许可领域“放管服”改革,从2019年元旦起,石狮对符合食品经营(销售环节)许可条件的,审批时限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缩减到当场办结。
在谈到推行此次食品经营许可改革的初衷时,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本次改革旨在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的部署提出的要求,本着切实解决食品行政许可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大力推行审批服务便民化,致力提升群众和企业业主在深化食品经营许可“放管服”改革过程中的获得感。
记者注意到,此次石狮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化食品经营领域“放管服”改革着重从推行“告知承诺制”和优化许可事项两个方面入手。在推行“告知承诺制”方面,对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限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申请变更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申请延续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由窗口书面告知申请人取得许可应当具备的条件,以及作出不实承诺和违反承诺的法律后果,申请人书面确认已经知晓告知的全部内容,承诺能够满足相关许可条件,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的情况下,可以免于现场核查。推行“告知承诺制”后,符合申请条件的食品经营许可无需再发到各个辖区市场监管所现场勘查,办结时间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缩减到当场办结。
在优化许可事项方面,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申请在就餐场所销售饮料等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标注销售类经营项目。同时,此次改革还对精简申请材料提出细化要求,即办理食品经营时,除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的,不再要求提供营业执照、不再收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不再收取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文本,仅提供质量管理文件目录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