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省钱省事,一位海鲜店老板竟然用私家车装运满车海鲜,不料却被交警现场查处。
今年1月13日上午11时许,江西省公安厅交管局交警总队直属八支队第九大队民警在寻全高速公路赣闽省界收费站(寻乌县境内)执勤时,一辆白色越野车进入民警的视线——这辆越野车看到前方有交警查车,走走停停显得很迟疑,这一反常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民警拦停车辆后检查发现车内散发出一股难闻的腥味,民警马上要去驾驶员将车窗打开。原来这辆小车上装了满满一车龙虾,为了长途运输,车内还配备了增氧设备。经了解,小车司机徐某是某餐饮店老板。为了节约成本,徐某经常开私家车从江西会昌前往福建武平购买海鲜,再用小车运回会昌;期间一直没被查过,没想到今天被交警逮个正着。
按我国道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客运车辆是不允许装载大量货物;特别是像这种看似密封完整的塑料箱,装载上车后一旦遭遇急停、急刹等紧急情况,很容易对车辆驾驶人及其他过路车辆造成危害。高速交警依法对徐某处以100元罚款处罚,并要求徐某立即将车上几箱龙虾用其他货运车辆进行。 高速交警特别提醒广大司机朋友,高速行驶中客运车辆装载大量货物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运载货物还需使用正规的货运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