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3家企业经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评定、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审核,被列入青田县食品安全“严重失信者”名单并予以公告。
据了解 ,食品安全严重失信者名单是指严重违反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处罚信息已公示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者及有关责任人员的相关信息。此次3家企业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原因被列入我县食品安全“严重失信者”名单。
据悉,这些食品安全严重失信者名单公布的期限为3年,期限起始从公布之日起计算。若失信者主体在公布期内又发生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其公布期限起始应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重新计算,并重新向社会公开。此外,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还会将这些严重失信者名单推送给其他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对失信者采取限制金融机构融资授信、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担任相关职务等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