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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14个部门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正式打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12  来源:红网
核心提示: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整治“保健”市场乱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1月11日下午,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召开了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会议。
      近期,市场上部分经营者在生产销售“保健”产品过程中,捏造事实、以次充好,夸大产品用途及效果,制作虚假宣传广告欺骗消费者,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通过不正当的营销手段诱骗消费者尤其是老年、病弱等人群。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整治“保健”市场乱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1月11日下午,省市场监管局召开了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会议。
 
  14个部门联合行动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3个部门《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通知》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广播电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14个部门制定了《湖南省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百日行动”从2019年1月11日开始,为期100天。此次整治的重点涉及到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包括食品(保健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日用消费品,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日用家电,玉石器等穿戴用品,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
 
  记者获悉,此次整治行动的总体目标是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价格法》《旅游法》《中医药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
 
  强化协同联动 形成工作合力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向曙光在会上强调,“百日行动”涉及行业领域广、商品类别多,违法行为复杂,涉及各级政府、多个部门的职责,必须强化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线索、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加强普法宣传和普及科学知识,向广大消费者特别是重点人群宣传解读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高辨别真伪产品、识别违法行为、防止上当受骗的意识和能力。
 
  向曙光表示,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大数据分析,拓展信息来源,深挖案件线索。要协同公安等部门集中执法力量和资源,迅速查办并公布一批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制假售假、违规直销等方面的重大典型案例,依法从严处理,加大违法成本,提高执法权威,形成有力震慑。要总结执法成效,对执法中发现的行业共性问题,采取集中约谈等方式,对行业协会、行业内重点企业进行警示提醒,督促开展行业自查,主动整改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提高抽检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确保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推动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加强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综合运用现场检查、抽检监督、监测评价等手段,排查化解风险。集中查办、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保健”市场乱象,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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