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昆明市各级政府、食安委成员单位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全程严管,全力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1月到10月,完成主要农产品检测47848批次,综合合格率99.54%。
目前,昆明市共有获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8.03万户,其中,食品及添加剂生产企业1344户,流通经营户58283户,农贸市场405户(经营户近5.4万户),餐饮服务企业39986户,保健食品生产企业22家、经营企业5263户,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备案20021家;种植龙头企业259家,畜牧龙头企业106家,生猪定点屠宰场23家,牛羊屠宰企业1家;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59家,二次供水单位1675家;持清真食品准营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495户;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35家。
昆明市食药监部门严格农药经营许可核审、农兽药进销台账管理。对销售农药进行网上或农药信息汇编查询,全市已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1500多份。全市兽药经营企业546家全部进入兽药监管平台实现数字化监管。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监测和养殖情况摸底调查、非洲猪瘟全面排查防控。强化产地检疫,76个涉农乡镇(街道)设置了117个产地检疫报检点,全部实行检疫电子出证,产地检疫覆盖面为100%。对辖区内的大型农贸市场、运输中转场、交易集散地等进行巡查检查,严格落实每批货物的查证验物,严格执行现场检疫出证制度。建立动物产品监督管理的数据平台,实现动物产品质量可追溯。健全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加强监管指导,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计划,开展农药安全生产、农业生产检查,督促强化内部质量控制,落实农业生产记录和安全用药休药期制度。
今年,昆明市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量化分级评定比例达86%。餐饮单位风险量化分级评定31397家,占比96.45%,其中评定学校食堂2369家,占全部学校食堂的99.37%,全市A级餐饮服务单位已达737家。完成“明厨亮灶”创建餐饮单位达11137家,占比30%以上。年度食品监督抽验达4份/千人以上。1月到10月,完成主要农产品检测47848批次(畜禽产品3053批次,种植类产品44423批次,水产品372批次),综合合格率99.54%。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督抽检食品8703批次,快检食品2825批次,评价性抽检白酒、食用油、米线、乳制品等1224批次,综合合格率达95%以上。
延伸阅读
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自2016年6月被确定为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试点城市以来,昆明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全力构建食品安全共治格局,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全市食品安全水平及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得到很大提升。
全市各级相关部门持续加大打击违法力度,食品安全整治成效明显。盘龙区、嵩明县成功创建为“云南省食品安全县(区)”。嵩明县、宜良县分别启动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
全市定期发布失信企业“黑名单”,有力推动了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法规宣贯培训和责任约谈,签订《企业食品安全责任书》。培育了奶业、米线等食品行业协会20个,发挥监督自律作用。食品药品企业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公开进行“诚信做产品”等承诺,自觉提升产品质量,落实自查、追溯、不合格产品召回处置等制度。食品企业申报备案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413个。培育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单位70家,占全省30%,放心肉菜示范超市5家,放心粮油示范企业73家,支持建成国家级蔬菜生产基地质量安全示范区58个,标准化的果园、菜园和标准化畜禽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场72个,4个区县开展现代食品工业基地示范建设试点,持续发挥优秀企业示范效应。
“美团”“饿了么”等网络订餐服务平台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入网审核、实名登记、证照公示、自查报告等制度,清理下线问题店铺1230户。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数量逐年提高,目前全市有420多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参保。
今年1月到10月,市食品药品举报投诉中心共接处食品药品举报投诉1190件,接处率100%。充分发挥专家、志愿者、社会监督员、媒体、协会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市人大、市政协积极建言献策,办理食品安全等重点建议提案21件,其中重点督办的2件。利用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载体加强宣传,组织 “问计于民”民意调查、“你点我检”、 “我执法你监督”、食品安全宣传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绿色食品宣传月”、科普“六进”、实验室或企业体验开放日、食品安全承诺等主题活动。通过监管方式不断推陈出新,引导社会各界持续关注关心食品安全工作,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