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厢内、后备厢内堆满了成箱的汾酒。12月25日,泽州县交警大队通报了一起假酒案:在一次夜查中,民警查获了36箱假冒汾酒。
12月19日夜晚,泽州县交警大队民警在省道227线凤凰山隧道口夜查。当天21时许,一辆白色丰田牌轿车临近检查点时躲躲闪闪,形迹可疑。民警示意该车辆靠边,经检查,该车车内右前座和后座挤放着成箱的汾酒,后备厢内也同样堆满了成箱的汾酒。经清点,共计36箱。
民警要求该车驾驶员杨某维出示36箱汾酒的相关手续及证件。面对询问,杨某维支支吾吾说不清汾酒来源,且无法提供相关手续及证件。
经侦查证实,临近年底,杨某维通过网络得知汾阳市有“汾酒”可以低价购买的信息。他便产生了“捞一笔”好过年的念头。于是,他借用好友车辆前往汾阳市,花费6600元购买了假冒汾酒36箱运回晋城。没想到,途经省道227线凤凰山隧道口路段时,被泽州交警查获。
民警迅速与泽州县巴公镇工商所、质监所取得联系。12月20日,经工商、质监工作人员检查、鉴定后,确定36箱汾酒全部为假冒汾酒,价值约18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维及车辆已移交泽州县巴公镇工商所和质监所,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