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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市强化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24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核心提示:从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一系列举措,强化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从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一系列举措,强化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强化采购源头质量控制。督促集中市场开办者和农产品销售者加强食用农产品采购源头质量控制,引导1户集中市场开办者和5户大型商超的农产品销售者开展了供货商质量审核和农业生产基地实地考察,选择生产管理规范、产品质量可控的种养殖基地和屠宰厂签订采购合同,督促全市销售者通过正规渠道采购食用农产品,并索取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加强经营过程质量安全管理。首先要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实施进货查验、信息记录和自查制度,不得采购、贮存和销售来源不明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不得在采购的食用农产品运输、贮存、销售和鲜活水产品暂养过程中添加使用违禁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其次加强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宣传力度,督促市场开办者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建立了销售者档案。再者及时在农产品销售市场和大型超市公告栏里公布了全市抽检的345批次的农产品抽检结果。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病死害畜禽行为。加大了对来源不明肉、兽药残留超标肉及掺杂掺假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在这次行动中,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54人次,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282户次,有效维护了食用农产品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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