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销售假药者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督促政府拆除违法建设退渔还海477亩、一份检察建议追回土地使用违约金3449万元……近日,山东省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16起典型案例。
督促查处外卖商家和平台违法行为 销售假药罚三倍赔偿金
山东检察机关加大食药领域案件办理力度,聚力民生保障,受到消费者的好评。
其中,乳山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范围的“美团外卖”、“饿了么”、“百度外卖”及“大众点评”餐饮服务网络平台上,有54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分别存在未依法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到期未更新、提供者公示的名称与许可证上登记的名称不符等违法情况。7月4日,乳山市检察院向乳山市食药监局发出检察建议,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确保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乳山市食药监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对建议涉及的54家问题业户责令限期改正,并集中约谈外卖平台乳山地区运营商,对外卖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抽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整改效果受到消费者的广泛好评。
今年8月16日,滕州市检察院向滕州市食药监局发出检察建议,对辖区内66家违法外卖66家餐饮单位依法查处,对餐饮服务网络平台进行监管。滕州市食药监局及时进行精准整治,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美团、饿了么平台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处予5万罚款。
黄岛区检察院发现,在没有任何国家药品经营许可证照的情况下,李某通过市场摊位等多个地点,王某、于某通过微信朋友圈等网络方式,向不特定人群进行宣传、销售假药,而严某作为上线向李某大量批发假药,严某、李某的销售金额为40125元,王某销售金额为2300元,于某销售金额为1600元。8月23日,黄岛区检察院向黄岛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判令被告支付消费者购买假药价款的三倍惩罚性赔偿金,并在全省主流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全部支持黄岛区检察院的诉讼请求。
非法建设小码头被罚330余万 检察建议拆除违法建设192处
今年以来,山东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攻坚行动,共办理环境资源领域诉前程序案件1018件,提起公益诉讼146件,在服务和促进环境治理、生态保护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其中,招远市某渔业公司自2012年9月开始,在辛庄镇海埠村海边以北擅自占用海域,实施填海施工建设小码头工程,非法占用海域面积0.739公顷。招远市海渔局曾责令停止该行为,但一直未作行政处罚。今年4月,招远市检察院向招远市海渔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作出行政处罚,后该局仍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7月2日,招远市检察院向招远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招远市法院作出判决,招远市海渔局于9月5日对该渔业公司作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并处罚款人民币3325500元的行政处罚。
日照市岚山区检察院发现某建设公司存在违法使用海域问题,还发现辖区内松虎湾、官草汪等海岸带存在违法建设、非法弃置垃圾和非法采砂等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6月12日,岚山区检察院分别向岚山区海渔局和虎山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对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治理。岚山区海渔局和虎山镇政府立即进行整改,督促拆除违法建设142户192处,完成退渔还海477亩,完成海滩修复回填工程1.75万立方米,修复海岸线2.42公里,新建护岸893米,放流梭子蟹836万尾,查处违法案件7件,督促收缴罚款5608.5750万元,辖区内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行为得到有效整治,生态环境得到修复。
德州三人在一处废弃厂房内,从事电镀锌加工,将电镀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向渗坑排放,对土壤造成污染。4月18日,平原县检察院向平原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作出判决,判令三被告支付违法排放电镀液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人民币80000元,用于处置电镀废液与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并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追回土地使用违约金3449万元 追缴税款85万元
检察机关通过司法手段救济受损公益,为推动新时代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5年8月,济阳县国土局与某地产公司签订一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于2016年3月13日前付清一宗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但该地产公司到2017年10月才交齐该款项,经双方核算共计产生违约金及利息3449万元。济阳县国土局两次发出催缴通知单,该地产公司仍未缴纳出让金,济阳县国土局未再采取相应措施。今年3月,济阳县检察院向济阳县国土局发出检察建议,及时追缴该违约金及利息。济阳县国土局接到检察建议书后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该地产公司现已足额缴清违约金及利息。
张店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冯某、翟某在结算一次建筑工程款时,为逃避税款,分别伪造《山东省建筑业专用发票》4份、1份,涉案票面金额总计达800余万元。张店地税分局未及时对冯某、翟某偷逃税款的行为作出处罚。2018年3月,张店区检察院依法向张店地税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向冯某、翟某追缴税款。张店地税分局立即对冯某、翟某立案查处并详细调查取证,随后二人分别申报缴纳各项税款及滞纳金共计853686元。
诸城市检察院发现,某房地产公司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申请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但是却没有及时足额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数额高达1103万元。通过进一步摸排发现,2011年至2016年期间,全市共发现13处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没有及时足额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问题,涉及资金共计3000余万元,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今年3月,诸城市检察院向诸城市人防办发出检察建议,向相关房地产开发公司催缴拖欠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诸城市人防办及时与有关部门商讨追缴方案,对13家拖欠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开发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截至目前,拖欠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共计3324万元已全部追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