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从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传来消息,因连续多次在生产销售的麻辣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永宁县嘉旺食品有限公司先后两次被永宁县市场监管局实施行政处罚,公司法定代表人袁纯湘作为责任人被限制准入食品生产经营行业。据悉,这样的严厉处罚在我区食品行业尚属首例。
记者查阅该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看到,永宁县嘉旺食品有限公司注册经营范围为方便食品生产、销售,于2008年成立。2016年以来,执法人员在检查抽检过程中,连续在该公司生产销售的嘉旺牌麻辣方便食品中发现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甜蜜素、日落黄、山梨酸等食品添加剂。该公司先后两次被永宁县市场监管局实施行政处罚。今年3月、5月,自治区原食品药品监管局又连续两次在流通环节对该公司生产的麻辣片等食品进行抽检,发现存在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随后,该公司被永宁县市场监管局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监管部门决定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袁纯湘作出5年内不得领办食品企业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介绍,由于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而对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实施5年行业准入限制的处罚,在我区尚属首例,这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中存在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质量安全无保证的违法企业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