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是消费者判断食品安全的重要指标之一。但昨天省消保委发布的《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易除抹、易脱落”问题体验调查报告》显示,有83.6%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易除抹”,11.8%的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易脱落”。目前,这方面的监管还存在法律法规漏洞。
调查:塑料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最易除抹
省消保委监督部赵鑫介绍,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目前,超市出售的食品绝大部分是预包装食品。本次调查共选取南京、常州、镇江、南通、盐城5个地级市的超市,和天猫、京东商城、苏宁易购、顺丰优选4个电商平台,采购了110份样品,包含酱调类、饮品(含冲饮)类、粮油(含成品)类、零食类等四大类,涉及99个不同品牌。
从包装材质看,生产日期的牢固程度与其承载体的材质有直接关系,尤其是喷墨打印。在塑料或塑料薄膜载体上的生产日期很容易被擦除,而在纸、金属载体上的生产日期则相对牢固。值得关注的是,授权、许可生产的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存在的“易除抹、易脱落”问题较为严重。
影响:危害食品安全,易遭恶意索赔
食品生产日期“易除抹”的问题堪称是一个“顽疾”。早在2012年,本报记者就曾做过一次调查报道,用3块钱一瓶的松香水蘸一点轻轻一抹,塑料袋装的山楂片、易拉罐装的啤酒、塑料瓶装水、塑料袋装沙琪玛的生产日期都可以轻松除抹掉。
“食品生产日期‘易除抹’并非小事。”赵鑫指出,近年来,我省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屡屡查获经营者窜改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部分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易除抹、易脱落”,为不法分子窜改生产日期、销售不合格食品提供了可能性和便利条件。
此外,一些所谓的“职业打假人”针对预包装食品标签问题动作频频,生产日期作为标签中最重要的一类更是受到重点关注。预包装食品被窜改过生产日期、生产日期不清晰、没有生产日期等现象成为索赔热点,甚至有部分“职业打假人”故意将预包装食品上生产日期抹除或撕去,以达到不正当索赔的目的,给经营者造成巨大的困扰和经济损失,也对生产厂家的市场信誉、品牌口碑造成恶劣影响。
建议:细化完善法律法规,堵住漏洞
上述现象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关注。
11月26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对外发布了关于征求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征求意见稿)修订草案意见的函。征求意见稿中将生产日期标注“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修订为“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食品标签不应与食品或其包装物(容器)分离”。
但省消保委指出,就本次调查结果来看,生产日期标注方面的修订依然可以进一步细化、具体。该委已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发建议函,建议就修订草案“应清晰、醒目、持久……不应与食品或其包装物(容器)分离”之条款,在现有规定的基础上,补充增加“不易被除抹”的条文,为行政执法部门提供办案依据。
同时,省消保委建议企业,根据不同的工序采用合适的印制生产日期方式。例如,需要高温杀菌的,可以采用激光打印、钢印的方式,或者选用耐高温油墨在食品包装袋上印刷生产日期,冷冻储藏的,需要耐低温防水的油墨印刷,确保食品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清晰持久。